安全工作要在“無事”中找“事”
來源:本站發布時間:2014-01-26點擊次數:
最近,筆者參加了一個單位的安全事故分析會。會上,一位安全主管說,總結事故發生的經驗和規律表明,要治理隱患、消滅事故,就要在“無事”中找“事”。筆者認為,他的話一針見血,值得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員工深刻領會并身體力行。
任何事故的發生都會有一個過程,我們把設備初露端倪的不正常跡象稱為事故苗頭。發現事故苗頭難,難就難在因為苗頭并非事故,一些相應的癥狀容易被忽視。例如一個高壓壓力容器泄漏事故。當壓力容器泄漏點出現潮濕時,人們不易發現;進而潮濕變大,形成水珠,人們也容易忽視它,常用空氣潮濕來解釋;當泄漏點繼續發展,出現漏氣聲音時,可以發現了,但一些人認為,一點兒泄漏無礙大局;漏點進一步擴大,最終釀成重大泄漏事故。因此,這不僅需要我們有一雙慧眼,而且需要增強安全意識和確立在“無事”中找“事”的責任意識。
因此,為防范事故發生,人們除了要有過硬的業務技術之外,更要有常抓不懈的安全意識,常在“無事”中找“事”的責任意識,還要有一套對事故苗頭和發現者的評價機制和獎勵機制。這樣,可以激勵員工提高業務水平,保持高度警覺,精心管理設備,積極消除隱患,最大限度地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中。
苗頭是事故的前兆和信號,它們之間并沒有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。出
現苗頭若不及時消除,就可能演變成事故。
因此,我們要善于在“無事”中找“事”。只有這樣,才能做到將安全問題禁于未萌、止于未發,防患于未然。(何永勝)